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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黄香)近日,新大地工程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参加水科院财务科组织的《财务报销管理办法》培训。
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、高效地执行今年新修订出台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,水科院财务部针对全院财务人员和部门报账员,对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进行全面、系统地讲解,就报销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的条款逐条进行重点解读。
新旧办法相较,费用报销标准变动主要有2处,一是公务接待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次90元提高到150元,二是因公出差住宿费上限标准由原来“武汉市每人每天350元、省内其他地方每人每天320元”统一为“省内(包括武汉市)320元/人/天”。新办法按照财政统一报销审批模板要求,规范报销审批表单尺寸统一为A4幅面,与会计记账凭证尺寸一致。
在答疑互动环节,财务人员一一解答报账员在平时工作中把握不准的问题。财务部主任对全体报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要为部门负责人当好助手把好关,依法依规办理涉及财税的事项;二是要加强部门合同签订和收款发票使用台账管理,及时催收账款回笼现金,减少税款垫支;三是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标准,及时报销费用归集成本,原则上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费用报销,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付款(小微企业除外)。
通过参加本次培训,统一公司财务人员对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理解认识,为下一步结合实际制订自己的报销管理办法打下了良好基础,有利于新大地公司财务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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